深科工贸信科成字〔2011〕26号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市企业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根据《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深贸工技字〔2009〕10号)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5月16日起至6月15日,统一受理申报2010年度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一)注册:申报企业在受理期限内,点击“申报系统”中的“非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进入“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系统”进行注册( 如果已经在该申报系统登记注册的申报企业,用原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在线网络提交申报表。注册成功后,在线网络填写《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打印申报表,经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2107031
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在受理期限内,在申报系统中在线打印《填表声明与保证》和《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按照《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款项顺序装订成册。《填表声明与保证》请置于申报表之前,在规定栏目内签字盖章。
申报资料请采用胶装方式双面复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1—14号市科工贸信委办文窗口。
三、注意事项
(一)每个企业限报2个产品。
(二)申报认定的产品要求单一型号;不允许包含多种或系列型号,否则不予受理。
(三)已经认定的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及型号,不得再次申报;若此次申报产品与经认定的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认定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四)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单位积极准备,尽早申报。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联系人:朱永锋、于英普。
电话:82002264、82002149
附件:1.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2. 填表声明与保证
3. 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