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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1-08-08 14:56:18
摘要:

文号:深府办〔2011〕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分解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深圳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分解实施方案

  软件技术是当今发展最快、渗透性最强、应用最广的关键技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于塑造城市核心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丰富物质文化生活、支持各行各业创新活动具有重要作用。深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飞速发展于最近10年,目前全市软件业务收入已占全国10%以上,产业规模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位。

  在“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站在全市发展战略层面,着眼于创造“深圳质量”,瞄准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这一新目标,2011年3月7日许勤市长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了《部省市协同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深圳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省政府的指导支持下,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集聚要素资源,推动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把深圳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有显著带动作用、较高国内外知名度的中国软件名城。为落实《备忘录》的要求,明确任务、协同工作,全面推进深圳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圳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建设有气魄、有特色、有贡献的中国软件名城,力争培育最具竞争力的软件企业、塑造最鲜明的产业特色、营造最佳的综合环境、打造最活跃的产业模式,通过创建软件名城明显提升深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综合实力,创造“深圳质量”,树立中国软件名城的典范,为深圳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一)建设有气魄的中国软件名城。

  软件业综合实力强大,软件业务收入保持20%以上的快速增长,规模占全国、全省比重分别超过10%和60%,软件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拥有世界级的标杆企业,华为、中兴、腾讯等龙头企业继续壮大,培育一批极具竞争力的后备领军软件企业;产业国际影响力日益凸显,软件企业跨国合作形式多元化,企业全球资源整合和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带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扩大我国软实力输出。

  (二)建设有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

  塑造最鲜明的产业特色,在嵌入式系统和产品、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等新兴产业、服务行业高端应用集成等方面成为全国的领军城市,在基础软件、信息安全、智能电网、三网融合、动漫游戏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或集成优势;营造最佳的综合环境,在市场化程度、创业投资、人才吸引力、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氛围、国际化等方面打造深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综合环境优势;打造最活跃的产业模式,大力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产品与服务、软件与其他产业、内容与网络等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催生发展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等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

  (三)建设有贡献的中国软件名城。

  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培育成深圳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和溢出效应,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其他服务业发展;为带动全国软件业发展做贡献,继续开展深圳软件产业与全国各地的合作,进一步增强其技术、资本输出能力,与各省市携手并进、共同发展;为国家转型发展做贡献,发挥软件产业低碳经济的特性和改造其他产业创造节能减排效益的能力,为深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而为国家科学发展提供有益经验。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力创造“深圳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载体,以政策为引导,以人才为支撑,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增强产业内生动力和国内外资源整合调配能力,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高端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带动支撑作用,促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服务业的结构调整,推进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发展,打造智慧深圳,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市场推进原则。以市场和应用为导向,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坚持市场运作,减少行政干预。进一步培育和完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市场体系,推动信用、支付、监管、营销模式等环节和领域的观念更新和体系建设。

  2.开放合作原则。广泛接纳各种软件投资者、创业者、合作者,鼓励成功、宽容失败,制定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打造跨文化的和谐社会氛围,吸引接纳各类海内外优秀软件及相关人才落户深圳;鼓励软件企业走出去开展研发、技术、市场以及资本合作,利用全国和全世界资源成长壮大,并为当地发展服务。

  3.自主创新原则。紧紧抓住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机遇,完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环境和支撑体系,营造浓厚热烈的创业干事氛围,培育自主创新的沃土;鼓励软件相关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积极参与国内外重要标准制定,促进技术和产业向价值链的高端延伸。

  4.政府引导原则。在创建期间和今后更长时期内,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省政府的战略指导、政策倾斜、资金支持、项目推动下,市政府通过战略、规划、服务、投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设充分的保障机制、完善必要的调控手段,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产业环境建设

  根据深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现状,以解决产业瓶颈问题及奠定下一步发展基础作为产业环境建设主题,推动资金、土地、人才、投融资、知识产权等政策和资源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

  (一)打造积极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

  1.设立深圳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我市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为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国税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科工贸信委,负责日常工作,重大问题报市长协调。(市科工贸信委)

  2.制定软件产业政策、规划,并推动落实。(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

  3.在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软件产业发展资金,专门用于软件产业。(市财政委、科工贸信委)

  (二)探索多层次集约化的产业集聚发展模式。

  1.以深圳软件园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发展。(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

  2.加快高新南区填海区60万平方米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市建筑工务署)

  3.规划前海深圳软件园深港分园。(市规划国土委、前海管理局、科工贸信委)

  4.争取市创新型产业用房部分用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市科工贸信委、住房建设局)

  5.鼓励支持各区、第三方机构发展建设各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孵化器、创业园,对新建成的相关园区给予一定支持,协助开展省级软件园区申报。(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

  6.结合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和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规划,统筹未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市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

  7.开发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虚拟空间,促进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相结合,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市科工贸信委)

  (三)促进支撑平台发展、行业标准制定。

  1.完善深圳国家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软件测试、动漫设计、通信等领域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促进嵌入式软件工程中心等行业研发机构在深落地,推动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企业工程中心建设。(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

  2.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拓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应用空间,促进云计算产业落地。支持行业促进组织与企业联盟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沟通、协调和服务的重要功能。(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

  3.鼓励企业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工作,积极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司标准工作组业务,争取主导或参与制定部分国际国内标准。推进三网融合、云计算、电子商务等优势领域重点企业成立标准联盟。(市市场监管局、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

  4.引进国际先进的软件开发理念和标准,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产品开发、质量控制体系,提升软件开发质量。推进软件企业技术改造。(市科工贸信委)

  (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融资体系建设。

  1.鼓励软件著作权、软件专利和软件领域PCT专利申请,建立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利用和评测机制,推广正版软件,推动软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市市场监管局)

  2.推动相关投融资体系建设。完善股权、产权交易体系,发展债券市场,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有关金融政策以软件行业为试点或向其倾斜。(市金融办统筹、国资委负责联合产权交易所部分)

  3.完善担保、再担保和互保金制度和风险投资体系,推动软件产业发展。(市财政委、科工贸信委)

  (五)创新人才吸引、集聚和培育方式。

  1.落实人才安居房租售、补贴、高端人才奖励等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国内外软件人才;举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组织“千名海归博士回国行”、赴海外开展人才招聘等,延揽海外软件人才;提供已享受高层次专业人才优惠政策的软件人才奖励相关数据和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住房建设局)

  2.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三所研究生院等院校加大软件信息院系设置和人才培养力度,扩充相关学科和招生人数,加强本地人才培育;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支持深圳软件企业接纳全国软件专业大学生来深圳实习,建立实训基地。(市教育局、科工贸信委)

  3.举办创业大赛,搭建人才创业平台,吸引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服务,安排资金支持竞赛优胜者在深圳创办企业。(市科工贸信委)

  (六)培育软件企业梯队群体。

  1.协调解决大型龙头企业用地、用电保障等关键问题,给予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鼓励其申请国家和省的资金和重点项目,支持其投标大型国企、国家大型信息化建设应用项目。(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

  2.为中小软件企业着重提供融资和公共技术等平台服务,给予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资金倾斜,提供相应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园区入驻优惠,给予创业板、中小板上市辅导资助。建立重点软件企业评定和软件百强企业公布制度。(市科工贸信委)

  (七)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应用基础。

  1.布局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光纤接入网、无线接入网、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建设,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宽带城域网,推进深圳“数字城市”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市科工贸信委)

  2.推动城市管理应用。加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市交通、市政服务领域的信息化管理和云服务探索。(市教育局、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交通运输委、城管局)

  3.提升政府信息化水平。提高政府以软件为基础的在线办事能力、信息共享能力和办公自动化程度。(市科工贸信委)

  (八)加强城市软件业宣传推广。

  1.组织境内外拓展活动,通过参展、推介等形式宣传推广深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投资环境和产业优势,提升深圳软件整体知名度、影响力。(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

  2.鼓励产业服务机构与行业组织引进国际知名的软件、IT服务等专业会议与展览机构来深圳办会。(市科工贸信委)

  3.组织媒体对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深圳软件百强企业进行重点宣传。(市科工贸信委)

  四、产业发展重点

  通过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壮大产业整体实力,巩固提升行业综合优势,打造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系统集成与信息服务、互联网、云计算等特色产业,推动产业国际合作深入发展。

  (一)打造国际领先的嵌入式软件发展高地。

  1.加快电子信息及其他终端产品的嵌入式软件研发和应用推广。打造信息通讯、医疗设备、数字电视、数字装备、汽车电子、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商用和办公设备、安防系统、消费电子和信息家电等十大嵌入式软件产业链。(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

  2.扩大嵌入式软件的行业协作,探索嵌入式软件通用化的条件和形式。鼓励嵌入式中间件及开发平台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抓住各类电子设备网络化智能化以及互联互通的趋势,促进智能人机交互软件等跨越设备类型的通用嵌入式软件发展;以手机等多应用移动终端为突破口,实施应用示范,推动嵌入式软件产业协作;鼓励设备制造企业将软件开发部门独立,培育第三方软件提供商。(市科工贸信委)

  3.在嵌入式软件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工业控制、管理等工业软件的发展。在深圳市电子信息与机械制造等生产制造领域,通过大力发展物联网、传感网,使深圳嵌入式软件产业优势向工业领域广泛渗透和应用;支持企业以智能化、数字化等手段再造设计、制造流程,并与未来先进制造技术相结合,推进形成新的智能化的制造体系。(市科工贸信委)

  (二)巩固提升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地位。

  1.以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为载体,着力打造全方位集成电路(IC)设计技术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IC设计产业聚集基地,打造深圳技术创新、IC设计和应用的优势产业链;大力开展国产芯片应用推广,培育创新应用环境;构建IC共性技术研发、IC设计和整机应用等融合的创新平台,形成IC设计的自主创新链。(市科工贸信委)

  2.加强IC设计与嵌入式软件及应用相互融合,强化芯片设计企业与整机制造企业联动与合作,加快高清电视、多媒体和移动通信、新能源电子、信息安全、智能卡及电子标签、汽车电子、医疗电子、数字装备和数字家庭等重点领域的系统级芯片(SOC)开发和推广应用,形成深圳集成电路设计应用优势产业链。(市科工贸信委)

  (三)推动信息服务应用加快发展。

  1.提升软件在现代服务业的应用水平。以应用带动发展,促进深圳软件技术和服务在金融保险、交通物流、电子政务、商贸旅游、能源和环保、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教育培训、信息安全等三产行业的应用,推动大型行业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在现代服务业中形成系统集成和行业解决方案的综合优势,力争在国内市场占据重要份额。(市科工贸信委、金融办、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人居环境委、住房建设局、教育局等)

  2.以软件信息服务业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深化“文化+科技”发展理念,利用软件技术发展数字化的动漫游戏、工业设计、策划咨询、数字音乐、影视制作、新媒体以及时尚产业,并以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原创能力、水平及原创产品份额,提升深圳“设计之都”的内涵和深圳文化产业品质。(市文体旅游局)

  (四)培育发展最活跃成长最迅速的新兴产业集群。

  1.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通过中国软件名城的建设,进一步创造和培育互联网产业新的市场形态,加快形成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加快软件与互联网的互为带动、融合发展,以软件产品强化互联网技术支撑,推动互联网技术创新,以网络化模式推进软件行业的服务化、高端化。(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2.加快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实施龙头企业带动工程,支持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广泛应用B2B、B2C电子商务;大力推动天虹、茂业、好百年等大中型连锁商业企业建立和完善供应商B2B和面向消费者的B2C电子商务服务,依托分布全国的连锁商场发展体验式网上购物商城;支持拍拍网、商机网等较为成熟的第三方综合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深圳珠宝网、A8音乐网、中农网、钱袋网等一批网站发展成影响力较强、行业领先的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构建多层次的电子商务支撑平台,支持建设电子商务联合征信平台、多种形式的在线支付平台、电子认证公共服务平台,融合多种应用和服务,提供交易安全保障。(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

  3.抓紧下一代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战略部署。建设基于IPv6的高清视频监控、互联网视听、综合多媒体信息查询、大运村智能家居及基于WAPI的无线宽带服务等示范系统;逐步改造IPv4宽带接入网,向用户提供基于数字用户线路(xDSL)、无源光网络(xPON)、局域网(LAN)等接入技术的IPv6宽带接入业务,率先实现IPv6试商用,推动下一代互联网由试验向商用转型;加快推进和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多媒体、移动搜索等新业务,搭建手机支付平台和终端,推进手机支付在深圳市公共交通、水电气、银行保险以及广大中小商户小额支付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深圳移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大力推进三网融合,推动广电部门与运营商合作,支持以手机为载体,集新闻资讯、娱乐视听、广告发布等内容于一体的网台互动新媒体建设;加快推广移动电子政务,开展政务办公、信息公布、公交监控、应急处理等公共事务移动化试点。(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4.着力促进云计算、物联网和空间地理等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发展。以办公、政务、交通、健康等政府和民生领域为突破开展云计算应用,进一步努力将深圳打造为先进的云计算技术创新中心、应用服务中心和云计算创业中心;建设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平台,促进物联网关键技术及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和成果产业化,支持物联网相关技术专利和标准研制,开展基于射频识别(RFID)技术的网络传感器的应用推广;进一步强化深圳在卫星导航、空间定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促进空间地理信息服务在社会生活领域的应用。(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五)以国际合作引领产业未来。

  1.拓展国际市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培育一批具有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发挥深圳外向型城市的特点,通过参展、国际洽谈等方式增加承接外包项目机会,重点开展ITO、BPO业务,并进一步开拓以产品技术研发、动漫及网络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设计以及技术测试等技术性知识流程为主的KPO业务;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技术含量,提高国际市场拓展能力,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出口。(市科工贸信委)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发掘和宣传深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优势,吸引人才、资金、项目落户深圳;认真研究深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关键领域和环节,利用深圳世界500强企业投资多,国际交往频密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招商工作;支持百度、阿里巴巴等国内企业在深圳投资建设国际运营总部。(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3.鼓励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大力支持企业在国际市场实施资本运作、开展各种技术、营销合作以及承接信息化工程;鼓励拥有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成功模式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发展业务;依托华南城原料采购交易中心、华强北电子交易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发展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出口和国际合作;通过国际合作,学习先进软件技术及企业管理经验,熟悉国际通行的软件开发标准和规范,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整体素质。(市科工贸信委)

  五、进度安排和责任落实

  (一)进度安排。

  发挥特区高效高质的特点,统筹规划、紧密协作、分工负责,全力促进各分项指标的达标和预定总体目标的实现,力争早日达到创建目标。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1年5月—2011年12月)

  根据《备忘录》要求,结合我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工作需要,制定深圳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分解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重点推进。

  第二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

  继续落实政策措施,推进重要项目实施,按照《备忘录》要求对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工作及分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估;总结提炼创建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模式,进行宣传推广。

  (二)责任落实。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需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推进相关事项,并于每季度末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展信息。深圳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综合编制创建工作简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信委、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单位。

  六、考核评估

  (一)组织开展自评。组成深圳中国软件名城自评小组,建立考核办法,通过统计分析、问卷调查、现场考察等方式,对深圳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估,形成自评报告报广东省审核同意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实地考核评估。

  (二)实地考核评估。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深圳自评情况和广东省意见,组织评估专家组对深圳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形成考核评估报告,提炼经验、总结模式,适时授予深圳中国软件名城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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