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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受理2011 年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企业有关项目的公告


作者:福田区经济促进局 来源:福田区经济促进局 2011-07-25 15:22:27
摘要:

关于正式受理2011 年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企业有关项目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修订稿)》及系列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福田区政府《关于继续执行经济发展资金系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福府办[2011]30号),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117月起启动我局主管的若干扶持资金、扶持政策的企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式受理项目:

  

序号

扶持项目

依据的政策

1

总部企业认定奖励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

2

扶持更新改造(不含增长奖励)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更新改造实施细则

3

扶持企业上市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企业上市实施细则

4

扶持金融业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金融业实施细则

 

  二、有关扶持总部经济(除认定奖励外)、现代服务业、楼宇经济项目的受理时间另行公告。

  三、请登录福田区政府在线或我局网站http://www.szft.gov.cn/zfbm/jm查询、下载有关政策措施、申报指南、注意事项、申报表格等。

  四、请针对拟申报扶持项目,认真对照有关政策措施,以保证项目申报的准确性。

  五、企业应先登录区政府专项资金网(http://61.144.240.26:32081)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有关资料,领取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以便从网上了解项目审批进展。

  六、网上申报后,企业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区经促局窗口报送纸质材料,为提高受理效率和审查效率,每月集中受理申请一周,具体受理申请时间如下(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7月份:711-715

  8月份:815-819

  9月份:95-99

  10月份:1017-1021

  11月份:1114-1118

  七、企业须认真核对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否则由于数据问题造成的延误,后果由企业自负。

  八、我局不委托、不鼓励、不受理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相关申报手续。请各申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自行申报。

  九、我局咨询电话:82978035;投诉电话:82917645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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