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上半年符合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量要求的企业名单公布(详见附件),并就申请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我局与深圳市财政局决定,自8月3日起开始受理符合2009年上半年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量要求的企业申请资助资金。截至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办法 2009年上半年符合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量要求的企业名单内的企业,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组织机构编码和海关编码进入资金申报系统,录入本企业财务信息后打印申报表,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承办单位。 三、受理地点 委托受理单位: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6楼西603室 咨询电话:83786058 四、审核拨付 我局将在收到企业书面申请后会同外汇管理局核查企业收汇核销情况,以及会同国家税务局核查企业出口退免税情况,核查通过的转送市财政局复审拨款。
附件:1、2009年上半年符合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量要求的企业名单 2、申报系统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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