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入选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资助计划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将开展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资助计划的申报受理、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评选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按照《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资助计划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评选。
二、扶持措施
对入选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资助计划的单位,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一)签订为期五年的培育资助合同,予以50万元的资金资助,用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其中签订合同后拨付10万元,从第二年的年度考核开始,每次年度考核合格后拨付10万元,验收考核合格后拨付10万元;
(二)引导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区级优才政策优先予以支持;
(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区级科研资助计划优先予以立项;
(四)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时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加分。
(五)组织企业研发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组织企业研发人员赴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等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创新水平。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
1. 申请单位可在龙岗区科技信息网主页下载《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资助计划实施细则》及《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资助计划申请书》。
2.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资助计划实施细则》,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档。
3.申请单位应在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7月13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将申请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档)报送龙岗区科学技术局成果管理与产业化科。
四、其他
1.请各街道对辖区内企业广泛宣传本次入选申报、评选工作。
2.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备份留底。
3.下载网址:http://www.lg.gov.cn/technic
4.咨询电话:28948628 龙岗区科学技术局成果管理与产业化科
5.资料报送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610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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