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的通知
深科信〔2008〕282号
各有关单位:
2008年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软件企业根据《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2006〕108号)(见附件)的要求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请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只交一份纸质版)送到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高新二处(上步中路科技大厦1311室)。
二、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请在www.szsti.net首页办事指南“软件企业认定”中“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下载。
三、企业以认定条件第二章第五条(五)申报时,今年重点领域: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应用及服务、信息安全软件、交通物流领域信息化关键软件、工业领域关键软件、促进节能减排关键控制软件、保障民生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关键软件 (以此款条件申请时,必须在申请表指定栏内写明所属的某一领域)。
四、申报时所用数据要求使用2007年度销售统计数据。
五、《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2006〕108号)(见附件)中第一章第三条按照《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08〕200号第十二条即“重点软件企业在享受国家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中的“三减半”政策优惠期间及所得税优惠期满后5年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 130690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