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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2007年度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深圳市电子学会 来源:深圳市电子学会 2007-05-18 00:00:00
摘要:
 

关于开展深圳市2007年度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贸工运字〔200751

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企业信息化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扶持办法》(深贸工运字[2004]6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07年度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工商企业,可申报深圳市2007年度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一)注册地址在深圳市;
  (二)属信息化应用企业;
  (三)属我市重点发展行业或行业龙头企业;
  (四)企业设立时间在两年以上;
   
(五)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
   
(六)有一定的信息化建设基础,对下一步信息化建设有明确规划。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企业信息化试点项目:已经开始组织实施,有可操作的实施方案,预计能取得明显的效益,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在硬件、软件、网络资源及服务购买、系统集成及服务商咨询等方面投资额超过100万元。
   
(二)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已经取得明显效益,信息化项目有代表性,在行业有示范和推广作用,已投资总额在8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三)《深圳市2007年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申报书》;
  (四)项目可行性报告;
  
(五)上二个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六)其它证明文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从www.szbti.gov.cn下载《深圳市2007年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申报书》,认真、如实填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于615日前报市贸易工业局经济运行处(市民中心C3118室)。
  
(二)市贸易工业局对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预选后,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成立专家小组召开答辩会并进行评审,对项目投入进行审计,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审定项目,确定我市2007年度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按照《深圳市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扶持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扶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卢伟明、伍源超
   
联系电话:82107407 82107371

   
附件:申报书.doc 

○○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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