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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南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作者:深圳市电子学会 来源:深圳市电子学会 2007-05-14 00:00:00
摘要:
2007年南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引导、支持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科技研发,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现将2007年南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计划支持的重点方向、领域
2007年南山区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数字创意(无纸化动漫制作、互动创意数字媒体、网络游戏引擎等关键技术)及软件;数字电视关键技术;数字存储技术;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网的关键技术及应用服务;信息安全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新型数字呈现技术及产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环保节能技术及应用;新能源及其材料;现代化农业等;鼓励产、学、研合作,支持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鼓励留学生来我区创办科技企业。
二、计划类别
(一)、自主创新研发资助计划
1、企业研发项目资助计划;
2、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资助计划;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发项目资助计划;
4、区属事业单位研发项目资助计划。(不包括区教育局、卫生局系统科研项目)
(二)产业化促进计划
(三)公共服务平台资助计划
1、专业公共技术平台资助计划:资助科技孵化器、高校、
科研机构、行业机构、企业等主体结合南山产业政策,建立各类专业公共技术平台;
2、孵化器资助计划:对提供优质服务的科技孵化器进行资助。
(四)创新服务资助计划
1、企业研发实验资助计划:对企业利用国内以及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研发实验进行资助;
2、企业参展资助计划;对经审批的企业赴海内外参展进行资助;
3、项目投资资助计划;对经审批科技企业的项目投资机构资助;
4、留学生创业补助计划:对在我区创业的留学生提供一次性创业补助。
5、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对辖区内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位论文与区内企业项目开展合作并解决有关问题的,或其学术研究与区内政府单位合作,并对本区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与循环经济、科技发展与政策研究等具有参考意义的,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批后给予研发资金支持。
(五)区教育局、卫生局系统研究资助计划(切块安排)
(六)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计划(按照软科学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申报的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地址在南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科研、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区科技局不予受理:
1.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
2.项目申请单位近两年内因违法被执法部门查处;
3.项目申请单位近三年内在市、区两级科技系统有违规记录。
(二)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请按《南山区科技计划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2007年科技计划项目从4月11日起接受申请,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评审安排的方式,除公开招标的软科学课题外,其余项目初定分两批进行评审安排。
(二)2007年度南山区软科学研究公开招标课题名单及招投标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区教育局、卫生局系统单位的申报项目分别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组织评审汇总后统一上报(请附统一汇总表),上报截止期为2007年10月31日。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可在南山科技信息网(sti.szns.gov.cn)上查阅《南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南山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和《南山区科技研发资金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等有关政策和下载项目申报表,也可直接到南山区科技局项目科(区政府大楼A1111室)咨询和拷贝项目申报表格。
(五)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复印纸打印(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送三份并附电子文档。
(六)项目申请材料报送地址:南山区政府大楼A1111室 (区科技局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26542679,26542235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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