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各单位会员:
2006年度是学会改革与发展的一年,学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保障广大会员单位的利益,为维护学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对会员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顺利开展各项活动,学会根据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社团管理条例规定和《深圳市电子学务章程》,即日起开始征收2006年度的会费。
一、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110元/年 高级团体会员单位:2500元/年
团体理事单位:5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15000元/年
二、缴费帐户
开户全称:深圳市电子学会 开户银行:交行上步支行
帐 号:443066027010149000538
三、手续办理:
联系人:张永慧 电话:0755-26004377 传真:0755-26767797
深圳市电子学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