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会聘请周新锋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的通知
学会各职能部门、学会各会员单位:
由会员单位推荐,经学会秘书处讨论通过,现聘请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周新锋律师,为我会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我会所有相关法律事务。
周新锋律师是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曾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法律助理,现任深圳仲裁委仲裁员。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事务领域、房地产法律事务领域、公司法律事务领域有较多经验。曾多次被市工商局指定为清算组长,从事公司清算。
周新锋律师为我会指定会员单位服务律师,负责帮助我会员单位解决法律问题。
联系电话:26004377 82816866,手机:13602570996
深圳市电子学会秘书处
200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