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用户名:密码:
政策法规
国家产业政策 市级产业政策 省级产业政策 区级产业政策
当前位置电子学会首页 >> 政策法规 >> 市级产业政策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11-12 11:13:36
摘要:

 

深卫人中医〔2013〕58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粤中医继教[2013]5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等文件要求,登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进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纸质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的方式。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条件》(附件2)等有关要求,登录广东省CME项目申报系统(中医药类)网址(http://www.gdwskj.cn/)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三、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仍采取纸质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申报条件见附件3。我委将组织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后,确定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四、网上申报的单位用户名、密码由我委统一分配,请第一次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网上申报前与我委中医处联系。

  五、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认真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网络版)、《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网络版)、《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4),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表一式3份报我委中医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范小洪 联系电话:0755-25535993)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11月8日

最新评论

我要评论

昵称:   

在线咨询

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 13069091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3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