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3〕159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子〔2013〕405号),现开展深圳市光伏制造企业公告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自行下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于11月11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受理地点:市民中心C3116,联系人:王文华,电话:82107361;陈海琦,电话:82108676。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子〔2013〕405号)
2.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3.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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