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外贸字〔2013〕76号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有关材料的通知》(商贸函〔2013〕467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对符合要求的基地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13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 商务部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有关材料的通知
(联系人:李明,电话:82108377)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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