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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战略性新兴产业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重点领域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06-06 11:40:33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我委决定在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领域征集一批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的重点领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要求

  (一)推荐重点领域应根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重点领域及优势环节,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发展趋势、突出共性技术研究,并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生物产业:生物医疗、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一代信息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三网融合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和专用设备、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

  (四)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超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新型环保节能材料、新型工程塑料、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

  二、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一)相关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或新材料产业研究、开发和经营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保障。(营业收入、利润等)

  (二)相关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具有主持国家和省级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研发人员、设备、场地、经费投入等)

  请推荐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工程实验室组建重点领域征集表》(附件1)和《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于2013614日前将相关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市民中心C3109),电子文件(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后PDF扫描件)发送至gjsc@szpb.gov.cn

  联系电话: 8210745082001255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XX产业工程实验室组建重点领域征集表》

  2、《单位基本情况表》

  3、《深圳市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产业已组建工程实验室汇总表》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365



文档附件:附件1、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工程实验室组建重点领域范例.doc
文档附件:附件2、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文档附件:附件3、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组建工程实验室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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