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发改高技术[2013]199号)的通知精神,请符合该通知重点领域和申报条件,已获批组建市级工程实验室并有申报意愿的单位,按照通知附件《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编制申报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简要材料,将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10日下午6点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地址:市民中心C区31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吉臻宇82105319;赖向群820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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