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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金融服务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2013-03-01 14:44:44
摘要:

 

    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要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金融业作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一方面金融机构应该发挥产品、网络与服务优势,还要保证有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的金融体系支撑。

    改善县域金融体系

    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县域经济的繁荣,以此类推,县域金融体系的健全发展对城镇化发展起着造血功能。可以说,县域金融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关系。不过,目前城镇化面临着金融供给成本高,资金风险大等问题,导致县域金融体系对城镇化金融支持功能缺位。

    针对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探索建立专门扶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比如在县域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就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据了解,华夏银行在支持县域中小企业方面力度还是很大的,华夏银行在支行网点建设上重点向青岛五个县市倾斜。去年底在为县级市的即墨市设立支行,主推中小企业“龙舟计划”、融资共赢链、私营企业主贷款、华夏信用卡、华夏TPOS等特色产品,重点服务与中小企业和个人业务,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金融保障。

    因此,需要微型金融体系来推进城镇化进程。“在经历了1997年前后农村基金会的关闭,2000年左右国有商业银行县域网点大幅撤并和200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我国微型金融体系建设在2005年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目前体系基本格局已经建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党组书记、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此前对媒体表示。

    加强涉农信贷投放力度

    完善城镇化配套金融服务

    日前,银监会发布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完善小城镇建设金融服务功能,创新小城镇系列信贷产品,设计符合小城镇建设的金融服务产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不断拓宽支持小城镇建设的业务范围,支持有特色产业的乡镇建设和农村新居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各类个人贷款业务,为农民居民化创造条件。

    近几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队伍在迅速发展壮大。据悉,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此起步发展。银监会于2009年7月23日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明确提出,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设立129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王曙光表示,农村金融改革一方面取决于“存量”的改革,另一方面则要促进“增量”,如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发展农业信息化支撑现代农业

    今年的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求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现代农业也就是发展科技型农业,以前是勤劳能致富,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越来越发达,单靠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已经经远远落后了。信息技术应用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亟需改革。据媒体报道,安徽是全国唯一的农信息化示范省,全省范围内启动了13个示范县的农业物联网整县推进工程。用“鼠标”足不出户就可以种田,比如通过远程控制水利灌溉等系统、传感器预知等科技手段高效的完成农作物的生长和丰收。

    城镇化的发展不是大刀阔斧的急于求成就能完成的一项任务,不仅关系到当前的经济格局,也关系到未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说到底就是子孙饭碗问题。要加大放宽对农业的信贷支持,实现快捷融资;农村金融机构还要抓牢农业信息化,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户收入,富裕大多数。(编辑:冯丛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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