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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有关项目申报审核事项申报入口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03-05 13:45:59
摘要: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有关项目申报审核事项申报入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需现对申报我委有关项目申报审核事项的入口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入口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市政府投资项目跨部门协同办理系统并轨运行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90号),2012年1月1日后新立项的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和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建筑工务署在建项目的审批事项,由协同系统(http://zwfw.szzw.gov.cn)统一受理。

  其他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建筑工务署除外)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需办理后续审批事项时,由我委申报系统(http://203.91.55.32:8005)统一在线受理,不再使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申报系统原来的报盘程序。

  二、非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入口

  (一)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凡列入《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中的项目,由我委申报系统(http://203.91.55.32:8005)统一在线受理,不再使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申报系统原来的报盘程序。

  (二)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根据《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试行办法》第四条,由我委直接管理的社会投资项目,由我委申报系统(http://203.91.55.32:8005)统一在线受理,不再使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申报系统原来的报盘程序。

  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的本辖区内总投资2亿元以下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继续按现有方式办理,详细内容见办事指南。

  (三)其他事项:包括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初审、借用外国政府贷款初审、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确认、地方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初审、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初审、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初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中长期外债发生额申请初审等事项按现有方式办理,详细内容见相应事项的办事指南。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

  上述所有办理事项需提交书面材料的,请到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3、4号窗口办理。电话:82105842、82105843。

  四、意见反馈

  此次申报入口调整的仍处于试运行期为三个月阶段,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反馈我们(咨询电话:胡工82107413、15814748322、江工1359017070、李工82107059),我们将尽快予以反馈,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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