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2013年组织实施煤炭、电力、建筑、建材行业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专项。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备齐相关资料(一式四份,附电子光盘),并于3月8日前报送至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3-4号)。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咨询电话:82107044 82001107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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