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2〕104号),现就开展2012年总部企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符合《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在2013年1月4日至25日期间工作日申报认定总部企业。申报单位可登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b.gov.cn/,由“首页>在线办事>在线申报”进入深圳市总部企业申报系统,具体认定条件、申报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在通知公告中查询。
咨询电话: 82101205、82105842、82105843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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