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十一五”以来承担或管理的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项目(课题)的单位需抓紧做好已到期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截至日期在2011年12月31日,且未按时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课题),必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二、我市各项目承担单位应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向科技部提交验收申请,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联系人:陈晓青,电话:82101954)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关于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髙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題)验收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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