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2〕10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关键产品推进重点(第一批)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2〕557号)转发给你们。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工信部组织编制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推进重点(第一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推进重点(第一批)》(详见附表),进一步聚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重点方向、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请对照推进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做好相关技术和产品的推进实施工作,工信部将在后续相关专项资金和政策安排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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