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人才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6〕14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工作,我中心决定开展2012-2013年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质
申报单位必须在我中心备案登记,并取得《深圳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业服务机构备案确认证书》(培训类)。
欢迎具有相应培训条件的梯度培育企业(指行业领军骨干企业、上市培育企业、成长型500强中小工业企业等)经备案后申报培训计划。经我中心认定的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示范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深圳市2011-2012年度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指引》(见附件)的要求,且须在2012年内启动,2013年8月底前按计划实施完成。优先支持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培训。
(二)原则上管理类培训时间视培训内容而定,一般不超过2天;对有实训要求的培训项目须有与培训主题和内容相适应的实训环境和师资条件,并已经我中心考察认定;技工、技师培训因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有专项支持,不在此申报范围。为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为3天或3天以上的,须适当收取费用,原则上每人每天最低收费不少于20元,最高不超过社会同类培训收费的三分之一。收费标准经我中心核准后严格执行。
(三)培训对象:对于每个培训项目,每家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在我中心备案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参训人数可适当放宽。
(四)培训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按场地设施、专家讲师、教材印刷、培训宣传、组织管理和其他等科目编制;列入“其它”类科目的经费需具体说明特别理由。
(五) 每家申报单位最多只能申报不超过3个主题/行业,且申报项目不多于5个(培训示范机构项目申报数量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材料
(一)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计划项目申报表(3张,网上申报http://203.91.55.23/stms/)。计划举办多期、内容相同的培训班可归总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应详细说明培训项目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该计划项目的承办理由、师资来源、主要培训内容、教材、培训生源、计划招生人数及班次、培训天数及计划实施时间、培训设施、计划收费等),以附件方式上传,一个项目一个方案;并提供承办该项目能力和经验的纸质有关证明材料。
(三)《深圳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业服务机构备案确认证书》(培训类)(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以A4纸型双面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四、申报截止时间和申报地点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8月3日
申报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5楼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我中心将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申报单位的培训效果保障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确定培训项目及承办单位,编制下达《深圳市2012-2013年度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俞怡岚 82977348,杨文友 83052049
附件:深圳市2011-2012年度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指引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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