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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深圳市经贸信委 2012-04-25 16:15:54
摘要:

深科工贸信运行字〔2012〕1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的《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9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部分《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附件1)及《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向我委递交《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附件2),我委在承诺时限内(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企业凭受理回执领证。
二、《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样式(附件3)及填报说明附后(附件4)。
三、为方便进口企业年初报关,每年12月25日以后,发证机构开始签发下一年度《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再签发本年度《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进口企业需要在年底前报关进口的,请于12月25日前申领本年度《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四、详细内容请查阅我委网站(www.szsiti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2.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程序说明
           3.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4.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填报说明
           5.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
           6.关于网上填报重要工业品进口情况月报说明
           7.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66号
           8.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63号

            附件1-8下载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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