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用户名:密码:
政策法规
国家产业政策 市级产业政策 省级产业政策 区级产业政策
当前位置电子学会首页 >> 政策法规 >> 区级产业政策 >>正文

关于申报宝安区2013年“示范英语角”活动项目的启事


来源:宝安政府在线 2013-04-20 14:27:53
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市民讲外语工作,给我区外语爱好者提供英语口语交流场所,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宝安区“深圳市民讲外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总结去年创办“示范英语角”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计划继续创建20个“示范英语角”,现向全区公开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单位

  区直机关、街道办、社区或具有英语培训资质的各类培训教学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师资要求:现场主持人须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组织能力、英语水平较高,具有3年以上成人英语教学经验,善于营造轻松热烈的活动氛围,能引导参与者积极加入到现场话题讨论和交流中。如有外籍教师参与,其必须同时持有“外国专家证”及“工作签证”并有2年成人英语及教学经验。

  2、内容要求:以区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实用英语口语教程》为基本教材,根据参加人员及组织形式的特点,组织市民学习和互动。

  3、场次及形式要求:“英语角”一般每周举办一次,每次活动不少于1.5小时,本年度至少举办15次以上,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

  4、场地要求:每个“示范英语角”要有相对固定的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场地布置时应结合互动式学习交流的要求,并统一悬挂“宝安区2013年‘示范英语角’活动”横幅,标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三、申报方式

  申办单位应提供具体活动方案:包括每期英语角活动主题、场地安排、人员构成、师资情况、活动内容、时间安排、管理制度、组织宣传、经费预算等(承办培训机构和师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填报《宝安区2013年“示范英语角”申报表》(请登录宝安培训网www.bapx.gov.cn下载)。

  申报资料送交区“深圳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区职业能力开发局培训科401室,地址为宝安区宝城2区龙井二路70号)。

  四、申报时间

  2013年4月19日——5月3日。

  五、审核公布

  区“深圳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承办方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活动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承办方并予以公布。

  六、有关事项

  1、英语角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情况反馈表(请登录宝安培训网www.bapx.gov.cn下载)报送宝安区深圳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全部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须报送活动总结,包括每场活动的签到表、现场照片、参与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等相关资料。

  2、区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每个“示范英语角”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这部分经费各单位(机构)必须遵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申报方案所附预算开支,不得挪为他用。同时,举办英语角是一项公益性活动,各单位(机构)不得向参加活动的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戴小平 电 话:29991233

  宝安区“深圳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最新评论

我要评论

昵称:   

在线咨询

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 13069091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3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