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省经济稳定增长,切实减轻小型微型等企业负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小型微型等四类企业减免缓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
详情请见附件。
点击下载: 关于减免缓征部分企业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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